第131章 古晋条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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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131章 古晋条约
  1860年四月底,在英国人的施压之下,荷兰东印度殖民地总督特使奉命来到魏国。
  表面上,他们商討的是婆罗洲的归属权问题,可实际上,这不过是和谈的一种幌子。
  此前的两场战爭,魏国大获全胜。荷兰军队损失惨重,魏军俘虏了荷军七八千人,其中海军就有两千人,百人占了一半。
  同时,魏国缴获的舰艇吨位总计达到九千余吨。
  一方面,英国人在背后施加压力;另一方面,荷兰东印度內部局势不稳,实在难以继续发动战爭。
  据估算,为应对这两场战事,东印度政府额外徵税超过十万英镑。
  这两场败仗让荷兰国內顏面尽失,原本就蓄势待发的革新派藉此彻底占据上风,决心大力振兴海军。
  暂且不论荷兰国內如何变革,在南洋这片区域,魏国已然將荷兰当作了扬名立万的踏脚石,威风尽显。
  作为谈判大使,精通荷兰语的曾柏率先发言:“我国的要求很明確。
  第一,荷兰需承认魏国在婆罗洲的影响力以及特殊利益,明確兰芳和三发是魏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  第二,贵国需向魏国支付十万英镑,作为此次战爭的赔偿。
  第三,对於被俘的荷军士兵,贵国需支付伙食费及赎金,总计二十万英榜———“
  这三个条件看似简单,实则每一条都如利刃般割著荷兰的肉。
  尤其是第一条,承认魏国在婆罗洲的影响力和特殊利益,这几乎等同於將婆罗洲划入魏国的势力范围。